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专项土规调整方案编制GDZY-GX2022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专项土规调整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18号第三层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0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ZY-GX2022002
2、项目名称: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专项土规调整方案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小写:4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
5、最高限价(如有):小写:420,0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需求:
采购包1(加油加氢站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小写:¥140,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金额(元) |
1 |
加油加氢站项目 |
一项 |
¥140,000.00 |
采购包2(那艮村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小写:¥140,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金额(元) |
2 |
那艮村项目 |
一项 |
¥140,000.00 |
采购包3(青年大道及高铁大道安置地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小写:¥140,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金额(元) |
3 |
青年大道及高铁大道安置地项目 |
一项 |
¥14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加油加氢站项目):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或以上税收的缴纳凭证、社保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资质。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信息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2(那艮村项目):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或以上税收的缴纳凭证、社保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资质。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信息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3(青年大道及高铁大道安置地项目):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或以上税收的缴纳凭证、社保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资质。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信息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 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18号第三层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18号第三层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始受理时间:2022年11月03日15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1月0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18号第三层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若上述所提到的证书已按新规定办理电子证书,则提交有二维码的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所盖公章不得影响二维码的读取;未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提交原件核对。
2、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地 址:茂名市电白区人民路与291省道交叉口东南100米
联系方式:0668-2630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18号第三层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668-217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0668-2171199
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9日